1.朔州:只因动刀伤人,男子盗窃变抢劫,被判3年罚千元
2.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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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只因动刀伤人
男子盗窃变抢劫,被判3年罚千元
赵某某盗窃他人车辆内财物被发现,持刀将车主扎伤。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年7月27日0时45分左右,赵某某在朔州市某饭店门口附近,盗窃该饭店工作人员吕某某车辆内现金,后被吕某某及其同事抓获。在抓获过程中,赵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吕某某右腿捅伤。案发后,吕某某放弃做伤情鉴定。
法院认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并用匕首刺伤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赵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黄河新闻网朔州频道(网络配图)
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
“”宣传日活动
年3月31日上午,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朔州市美都汇广场举行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活动。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发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等宣传手册。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图册、彩页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的知名度和公众知晓度,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北京专业白癜风专科中科让您告别白癜风秀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