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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放电要求及典型格式汇卓电力

发布时间:2023/8/30 9:18:33   点击数:

蓄电池放电测试仪是专门针对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放电实验、容量测试、电池组日常维护、工程验收以及其它直流电源带载能力的测试而设计,蓄电池放电测试仪功耗部分采用新型PTC陶瓷电阻作为放电负载,完全避免了红热现象,安全可靠无污染。整机由微处理器控制,液晶显示、中文菜单。外观设计新颖,体积小、重量轻、移动方便。各种放电参数设定完成后,自动完成整个恒流放电过程。完全实现智能化。使整个放电过程更安全。特别适合于蓄电池的验收、核对性放电试验及定期深度放电场合使用。

蓄电池放电测试仪系列便携、智能化的专业设计使放电测试工作变得简捷、轻松,大大降低了专业维护人员的劳动强度,也提高了放电测试的科学性和智能化。

蓄电池充放电要求及典型格式有哪些呢?

完全充电

A)蓄电池在20℃~25℃条件下,以每单体2.4V±0.01V(限流2.5I10A)的恒定电压充电电流值在5h内稳定不变时,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B)按制造商提供的完全充电方法。

4.2.3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完全充电:

1蓄电池在环境温度5℃~35℃条件下,以(2.40V±0.01V)/单体的恒定电压、充电电流不大于2.5I10(A)充电至电流值5h稳定不变时。

2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C10(A)时。

3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完全充电要求时。

端电压的均衡试验

6.16.1完全充电蓄电池组在20℃~25℃的环境中开路静置24h,分别测量和记录每只蓄电池的开路端电压值(测量点在端子处),计算开路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差值△U。

6.16.2用Uflo(V)电压对蓄电池组浮充电,在浮充状态24h后,分别测量和记录每只蓄电池的浮充端电压值(测量点在端子处),计算浮充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U。

6.16.3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组在20℃~25℃的环境中开路静置1h~24h,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10小时率容量试验,每隔1h测量记录一次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直到有蓄电池达到放电终止电压。,计算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差值△U。

6.17容量性能试验

6.17.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静置1h~24h后,当蓄电池的表面温度为25℃±5℃时,进行容量放电试验。10小时率容量用I10A的电流放到电梯蓄电池平均电压为1.80V时终止;3小时率容量用I3A的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为1.70V时终止;1小时率容量用I1A的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为1.6V时终止,记录放电开始时蓄电池平均表面初始温度t及放电持续时间T。

6.17.2放电期间测量并记录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及蓄电池表面温度,测记间隔10小时率容量试验为1小时;3小时率容量为30min;1小时率容量为10min。在放电末期要随时测量,以便确定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的准确时间。

6.17.3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的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6.17.4当放电期间蓄电池平均表面温度不是基准25℃时,应按照公式(7)换算成25℃基准温度时的实际容量Ca。

6.17.6放电结束后,蓄电池应进行完全充电。

6.3使用性要求

6.3.1端电压的均衡性能

蓄电池按7.16试验,开路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U≤20mV(2V);50mV(6V);mV(12V);浮充状态24h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U≤90mV(2V);mV(6V);mV(12V)。

6.3.2容量性能

蓄电池按7.17及表2程序试验。10h率容量在第一次循环应不低于0.95C10,在第3次循环内应达到C,3h率容量应达到C3,1h率容量应达到C1。

6.3.3连接电压降

蓄电池按7.18试验,蓄电池与蓄电池间的连接电压降应≤10mV。

7.18蓄电池连接电压降试验

连接电压降试验在7.17.11h率容量试验过程中进行,在1h率容量试验的放电过程中,依次测量每相邻两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电压降,测量部位在端子根部,记录电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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